制假售假“玉棠”白砂糖 涉案企业被罚58万元

日期: 2019-08-19 作者:本文来源:劳动报

       上海知名食糖品牌“玉棠”,在上海各大副食品市场内频频遭遇“李鬼”冒充。尽管外包装与正品一样,但仔细观察,冒牌“玉棠”不仅颜色微微发黄,还短斤缺两。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,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生产制售假冒“玉棠”白砂糖的违法产业链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违法企业停止侵权行为,并对其罚款人民币58万余元。

       白糖(5460, -30.00, -0.55%)是上海老百姓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调味品之一,“玉棠”牌白砂糖自上世纪90年代初问世以来,先后荣获“上海著名商标”、“上海畅销金品”、“上海名牌产品”等诸多荣誉,其市场占有率在上海及周边地区连年保持第一。

       因此制假售假者盯上这个“易于发财的机会”,形成原料采购——制假售假——市场流通完整齐全的生产制售假冒“玉棠”牌白砂糖的违法产业链,且将违法产品销售至浦东、虹口、宝山、闵行等多个区域,严重损害“玉棠”的品牌形象,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       据披露,2018年4月,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匿名举报,反映辖区有推销人员上门兜售低于市场价的“玉棠”牌白砂糖,经过“抽丝剥茧”深入排摸,一条“五脏俱全”的违法制售假冒“玉棠”牌白砂糖的产业链浮出水面。

       接举报线索后,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本着践行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和对上海“四大品牌”保护的初心,第一时间对涉案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和商标权利鉴定,经调查判定:涉案白砂糖为假冒侵权商品。通过对制假源头、仓储位置的暗访摸底,逐渐揭开了这条违法产业链的神秘“面纱”。鉴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巨大,且涉嫌刑事犯罪,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两法衔接平台,联合虹口公安、检察院共同查办此案。

       经查实,自2017年7月起至案发,涉案企业售出假冒白糖12万斤,销售金额达45万余元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……”的规定,针对涉案企业销售明知假冒白糖的违法行为,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做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罚款人民币58万余元的处罚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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